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21 11:37:03
采购项目编号:
440281-202012-300801-0039
采购品目:水利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1,2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云云
项目经办人:潘意正
项目概况 乐昌市武江、南花溪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281-202012-300801-0039
项目名称:乐昌市武江、南花溪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乐昌市武江、南花溪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乐昌市武江、南花溪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人民币120.00万元
注: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对乐昌市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武江、南花溪进行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长度合计135公里。详见用户需求书。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乐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⑸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交下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装封面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昌市水务局
地址: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
联系方式:0751-5554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联系方式:020-87543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0-87678426
附件
发布人: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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